校内各部门:
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,保障学校“双高”建设、开大综改、本科申报“三大”任务顺利完成,根据学校《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有关要求,现就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具体登记工作通如下:
一、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
各部门参照以下原则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:
(一)党政负责人为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组长;分管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副组长;其他有关成员为组员;
(二)各部门需指派1名专人担任安全信息员;
(三)并指定不少于部门人数15%的人员担任安全员(可同时担任安全信息员);
(四)各院系、农业学校以班级、宿舍分别为单位指定1名学生担任学生安全信息员。
二、落实责任制及其登记工作
落实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,依照《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》、《学生信息员备案表》(见附件)对小组成员及信息员完成统计及备案工作:
(一)组长是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全面工作;
(二)副组长是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管理人,负责协助完成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;
(三)组员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,工作由小组分工决定,参与部门相关决策的制定和建议;
(四)安全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、上报部门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相关信息,传达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(办公室)下达的各类安全工作,对接学校保卫处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。
(五)安全员应当具备一定安全常识和安全操作技能,通常兼任本部门义务消防员,按要求参加培训考核,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和其他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,履行安全职责;
(六)学生信息员负责学生间安全信息摸排、收集、上报工作,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,应当遴选品学兼优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的学生担任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是全校师生的共同任务,必须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,运用法律、行政、教育等多种手段实施综合治理。
(二)各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担负本单位具体实际工作,要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制,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,行动中坚决服从,并能够正确看待并拥护奖惩机制的具体落实。
(三)各部门(院系、宁夏农业学校)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,要认真学习《规定》内容,结合实际对照执行有关工作,做好组织建立、任务分工、职责对照,压实工作责任制,监督落实工作运行具体内容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大局。
四、报送时限及方式
4月29日前,务必完成组织建设及信息报备工作。
纸质版材料报学校保卫处综合办公室
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zbwczhbgs@163.com
联系人:汪诚丁 联系电话:2135144、17398468711
附件:1.(XX部门)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
2.(XX院系)学生信息员备案表(保卫处网页-下载中心)
保卫处
2022年4月26日